按照陈昂的说法,阮荷第一次到他店里买化妆品是在上月初,具体时间记不得了,大概是1、2号的样子。
至于在阮荷作为目击证人的询问笔录中,侦查员在提及这个问题时,阮荷亦是言语不详,没有给准确时间。
显示屏上的画面在快速变换着,现实中的时间亦在一点点地流逝。
不知不觉间已是接近零点,偌大的视听检验室里只剩下肖然和张磊,睁着酸涩的眼睛,时刻注意着画面中可能跳出的疑点。
肖然已将上月最初三天的店内及道路监控看完,然而其中并没有出现阮荷的影子,显然陈昂说的并不准确。
一直到4号的下午5点20分,阮荷的身影才第一次出现在五坊路。
画面中,阮荷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衣,拿着一只手包从车里下来,面部表情虽不可查,但身态自然地走进陈昂的店中。
路上的情形就是这样,接着便是阮荷的背影出现在陈昂店内的画面。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此时陈昂正坐在柜台前低头看着手机,店内客人不多,一名导购员见阮荷进来便迎了上去。
那导购员微笑着与阮荷说了几句,便转过身敲了敲陈昂面前的玻璃柜台。
陈昂随之抬头,当其看到阮荷的一瞬间,明显地愣了几秒,接着便微笑着站起身,与阮荷交流了两句,便带着阮荷去了柜台后的储物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