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传》:毅转江州都督,表言:“江州以一隅之地,当逆顺之冲。自桓玄以来,驱蹙残败,至乃男不被养,女无匹对。”
《宋书·周朗传》:朗上书曰:“自华夷争杀,戎夏竞威,破国则积尸竟邑,屠将则覆军满野,海内遗生,盖不余半?重以急政严刑,天灾岁疫。贫者但供吏,死者弗望埋。鳏居有不愿娶。生子每不敢举。又戍淹徭久,妻老嗣绝。及淫奔所孕,皆复不收。是杀人者日有数途,生人者岁无一理。不知复百年间,将尽以草木为世邪?”
《良吏传》:徐豁为始兴大守,言“郡大田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课米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且十三岁儿,未堪田作:或是单迥,无相兼通;年及应输,便自逃逸。或乃断截支体,产子不养。户口岁减,寔此之由”。
《齐书·竟陵王子良传》:子良启言:其时之民,“有畏失严期,自残躯命;亦有斩绝手足,以避徭役;生育弗起,殆为恒事”。可谓惊心动魄矣。
《晋书·列女传》:郑休妻石氏。休前妻女既幼,又休父布临终,有庶子沈生,命弃之。石氏曰:“奈何使舅之胤不存乎?”遂养沈及前妻女。力不兼举,九年之中,三不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