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得这张脸,也记得她的名字——莫妮卡。
她。
她是莫妮卡。
她第二次来到非洲,第二次来到这个被《圣经》诅咒的国家,第二次感受拯救他的激动。
嘈杂震动的直升机里,她终于摘下厚厚的蒙面帽,粗糙的毛线都快磨破脸皮了——虽然已不是原来的脸。
她的脸暴露在他的眼睛里。
他,这个刚被救出牢笼的男孩,再度九死一生逃过劫难的男人,惊讶地看着她平凡的脸,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是她?不起眼的丑小鸭?竟率领一支特种部队神兵天降!她才是踩着七色云彩而来的盖世英雄!而不是他忠诚的助理白展龙或史陶芬伯格。
“你……你……究……究竟……是什么人?”
面对自己深爱的男子张口结舌,她却是好恨又好笑,强忍着不在脸上泄露出来,淡淡地回答:“董事长,你忘了我的名字吗?”
“莫妮卡?不!你不是莫妮卡,这是你假冒的名字,因为你知道莫妮卡是谁!”
我不是莫妮卡?她在心底暗暗问自己——没有人比我更知道自己是谁了!
但是现在,她还不能说,即便她那么想说出来,那么想扑到他的怀中,痛快地亲吻他的嘴唇,或痛快地打他一顿,然后再痛快地哭一场!
她不敢以现在的这张脸,让他相信她是以前的那个莫妮卡,那个漂亮美丽拥有亿万身家的混血儿莫妮卡。没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悖论了!千辛万苦拯救出来的自己深爱的男人就在眼前,却只能装作神秘的天外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