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林邑传》载:“王死,七日而葬,有官者三日,庶人一日,皆以函盛尸,鼓舞导从。舆至水次,积薪焚之,收其余骨。王则内金罂中,沉之于海;有官者以铜罂,沉之海口;庶人以瓦,送之于江。”这是先火葬而后再行水葬的复合葬。朝鲜族也曾有这样的葬俗,先行土葬,数年后再挖坟捡骨进行火葬,把骨灰撒入江河,再行水葬。
普米族是先火葬再悬棺葬。火葬时由四人将盛尸体的木箱抬至火化场后用斧头劈开,让尸体落入架好柴草的柴房内,丧师手执法铃和松明念火葬经,小丧师在柴房上倒入蜂蜜和酥油相拌的香油,再点燃柴房焚化尸体。火化后由死者子女装殓骨灰,盛放白布口袋或骨灰罐中,然后由亲友送到骨灰洞中存放。
裕固族的葬俗有火葬、土葬、天葬三种,但以火葬为主。往往是人死后先火化,第二天收起骨灰,盛入红布口袋,然后再进行土葬。土葬时起坟,在坟周围及上面镶上白色石头,以示吉祥。
关于复合葬的文化意蕴比较复杂,各地很不一致。复合葬并不重视遗体的保存,这一点与汉族人对尸体的“防腐处理”大相径庭。有的氏族甚至不重视尸骨或骨灰的保存,重视的是处理(焚烧)肉体的火的净化力以及处理灵魂的净化力,因而丝毫没有意识到遗骨的神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