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后,三个孩子一个成了一家工厂的主人,一个成了一家大公司的主管,而另一个则成了大学教授。每年的春天,他们都会从不同的地方赶来,与房太太相聚在一起。
房太太就是“得理让三分”的典范。
“得理不让人,无理占三分。”这是普通人常犯的毛病。其实,世界上的理怎么可能都让某一个人占尽了?所谓“有理”、“得理”在很多情况下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凡事皆有一个度,过了这个度就会走向反面,“得理不让人”就有可能变主动为被动。反过来说,如果能得理且让人,就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气量与水平。给对手或敌人一个台阶下,往往能赢得对方的真心尊重。
得理让人,多发生于竞争情境,由于让人行为出现而使矛盾化解,争斗平息,对手变手足,仇人变兄弟。因此,让人是避免斗争的极好方法,对个体也具有一定价值。它具体表现在:
第一,得理不让人,让对方走投无路,有可能激起对方“求生”的意志,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是“不择手段”,这对你自己将造成伤害,好比把老鼠关在房间内,不让其逃出,老鼠为了求生,会咬坏你家中的器物。放它一条生路,它“逃命”要紧,便不会对你的利益造成破坏。
第二,对方“无理”,自知理亏,你在“理”字已明之下,放他一条生路,他会心存感激,来日自当图报。就算不会如此,也不太可能再度与你为敌。这就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