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族自治区扶贫经验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施三项措施完善就业扶贫机制效应。一是制定方案,部署就业扶贫。制定出台了《就业创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二是摸清底数,建立动态台账。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中增加了“就业扶贫业务模块”,实现信息资源和数据整合。三是开展就业培训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能力,有针对性地对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如按照年龄结构(30岁以下,30~50岁,50岁以上)进行培训。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政策支持、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四大措施支持就业扶贫。一是完善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发挥转移就业示范县引领和劳务中介组织作用、实施农村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二是加强与对口帮扶省区和周边主要劳务输入省区劳务协作。加强跨省劳务协作,定期召开劳务协作联席会议。三是加大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生态移民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实施城乡贫困和零就业家庭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四是强化精准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开展分类专项招聘会,免费提供岗位援助服务,引导劳动者积极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