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风险投资的投资对象是创新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是风险投资家青睐的对象。网络、移动电话、电信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技术、生物医学、生物药学、生物食品等是风险投资的主要对象。近些年来,风险投资还不断扩大范围,风险租赁、风险购并、风险联合投资等逐渐发展起来。
风险投资介入高科技企业以后,并非将预定的风险资金全部地投入,而是分阶段按比例投入。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分为种子阶段、成长阶段、扩充阶段、成熟阶段,风险投资者会根据不同阶段的发展情况决定投入资金的比例。企业成熟以后,风险投资将会退出,退出的方式包括上市、转让、回购。如果企业发展情况不好,风险投资也可能在企业成熟之前伺机退出。
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一般有三种: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基金制。在公司制中,风险基金的投资者也就是风险投资公司的股东,公司完全依《公司法》组成及操作。有限合伙制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依契约组成,前者享有全面管理权,后者提供99%的资本。信托基金制依据信托契约成立,以信托契约方式将投资者、管理公司和受托金融机构三者之间关系加以书面化、法律化,约束和规范当事人行为。三种组织形式都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