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明的地方长官也常严厉禁绝以励风俗。第五伦禁会稽淫祀是较典型的例子:“会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以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发病且死者先为牛鸣,前后郡将莫敢禁。伦到官,移书属县,晓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诈怖愚民,皆案论之。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罚。民初颇恐惧,或祝诅妄言,伦案之愈急,后遂断绝,百姓以安。”[37]更高明的长官则以兴教化来抵制陋俗,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
二、神与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源于原始社会,秦汉时期内容更加广泛。概括起来有三类:
一是山神崇拜。它是人类早期的一种自然崇拜。一些名山后为官方祭祀所垄断,西汉时期,更确立了以五岳(东岳泰山、中岳嵩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为代表的山岳祭祀系统。自东汉始,对山神兴云作雨的自然功能的崇拜逐步消失,而其主宰人们仕途升迁、人间生老病死的社会功能日益被突出出来。如泰山,秦西汉时一直是君主沟通天地的封禅圣地。自东汉起却一变而为治鬼之府,泰山神被称为“泰山府君”,掌管阴府。当时被人们视为藏神卧仙之所的山或岩石主要有昆仑山、嵩山、华山、恒山、霍太山、会稽山、茅山、管涔山、敬亭山、慈姥山、石鹿山、母雨山、阴阳山、送子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