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者皆陰,而远无应,故曰“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上”,谓五也。非应而比,故曰“外比”。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王弼曰:“为比之主而应在二,‘显比’者也。比而显之,则所亲者狭矣。夫无私于物,惟贤是与,则去之与来,皆无失也。三驱之礼,禽逆来趋己则舍之,背己而走则射之,爱于来而恶于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显比’而居王位,用三驱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驱,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邑人无虞,故不诫也。”“此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之道”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