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就可以很自如地使用我们的三个术语——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只要我们不忘记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有两种无意识,但在动力的意义上只有一种。[4]就阐述问题上的不同目的而言,这个区别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忽视,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我们或多或少已习惯于无意识这个模棱两可的词,并且运用得也不坏。就我看来,要避免这种模棱两可是不可能的;意识与无意识的区别最终是一个知觉的问题,对它必须回答“是”或“不是”,知觉行为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一件事物可以被知觉到或不被知觉到。谁也不能因为实际现象模棱两可地表现了动力的因素而有权发出抱怨。[5]
但是,在精神分析工作未来的过程中,甚至这些区别也会被证明是不恰当的,从实践角度来讲也是不够的。在许多方面,这一点已经变得很清楚了;但决定性的例证还在下面。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观念:每个个人都有一个心理过程的连贯组织;我们称之为他的自我。意识就隶属于这个自我;自我控制着活动的方法——就是说,控制着进入外部世界的兴奋发射;自我是管理着它自己所有的形成过程的心理力量,在夜间入睡,虽然它即使在入睡的时候也对梦进行稽查。压抑也是从这个自我发生的。通过压抑,自我试图把心理中的某些倾向不仅从意识中排斥出去,而且从其他效应和活动的形式中排斥出去。在分析中,这些被排斥的倾向处在自我的对立面。分析面临着一个任务,就是去掉抗拒,自我正是用它来表示自己与被压抑的东西无关。现在我们在分析中发现,当我们把某些任务摆在一个病人的面前,他会陷入困境;在他的联想接近被压抑的东西时,联想就会消失。然后我们告诉他,他已经被某种抗拒所控制;但他对这一事实还是一无所知,即使他从不舒服的感觉中猜测那个抗拒现在还在他身上起作用,他仍不知道抗拒是什么或者如何来描绘它。但是,因为毫无疑问这个抗拒是来自他的自我并且属于这个自我,所以我们发现我们处在一个毫无预见的境地。我们接触到了自我本身中的一些事情,它们也是无意识,它们的行动像被压抑一样——就是说,它们在本身不被意识到的情况下产生了一些强大的影响,它们需要经过特殊的工作才能成为意识。从分析实践的观点来看,这一发现的结果是,如果我们坚持我们习惯的表达方式,例如,如果我们试图从意识和无意识的冲突中追溯神经症的根源,我们就会处于一片朦胧和无穷无尽的困难之中。我们将不得不用另一种对立——它来自我们对心理结构状态的洞察,即用现实清晰的自我与由自我分裂出来的被压抑的部分之间的对立来取代这个冲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