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不但这些诗人,就是这些诗人的老板,剧院经理,好像也懂得这个诀窍。英雄出场之前,除了用前面说到的鼓吹号角和其他乐器来预示外,通常还有一支大军,也就是六七个人组成的布景队来做他们的先锋。这班人对主角登场的重要性,从下面这个舞台逸事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扮演皮洛士[8]国王的演员正在剧院隔壁一家酒馆吃饭,这时候,有人喊他去登场。这位主角,既舍不得放下他手里那块羊肘子,又不愿意因为让观众久等而得罪了他的合伙人,剧院经理威尔克斯先生,因此,他就用羊肘子把那班当先锋的人买通了,让他们都躲起来。这样一来,尽管威尔克斯先生咆哮如雷,嚷着:“给皮洛士开路的那些木匠哪里去了?”这时候,扮演国王的演员仍然安享着羊肉。而观众不管多么不耐烦,也只好听听音乐,聊以解闷,静等他登场。
说老实话,我怀疑那些嗅觉总是很灵敏的政客,会一点儿都没觉察出这种办法的妙处。我深信,那位令人肃然起敬的治安官——伦敦市市长大人,所以能赢得人们的尊崇,大部分都是靠走在他的威武行列中的壮丽的仪仗队。我必须承认,就连我这样一个轻易不会被外观所迷惑住的人,也颇为仪仗队的堂皇场面所震撼呢。每当我看到一个人昂首阔步地走在游行行列中,他的前面有一个人是专门为他开路时,就比在平时看到他,格外感到他的尊严。但是有一种情况完全合乎我的心意,那就是下面这样一种习俗:在举行加冕礼的时候,在王公贵人开始游行之前,先让一个提花篮的女人走在前面,在舞台上撒满鲜花。毫无疑问,古代人做这样的事,一定会乞灵于弗罗拉,当时的教士和政客也不难使人相信真的是神仙下了凡,虽然只是由一个凡人装扮成弗罗拉,来行使她的职权的。但是我们并不打算用这种办法来哄骗读者。因此,要是那些反对古代异教的人乐意的话,大可以把弗罗拉换为上述那个提花篮的女人。简而言之,我们的意图,只不过是想尽量用高雅的文体,和其他足以在读者心中引起敬意的情景中,尽可能庄严肃穆地介绍我们的女主人公。不论这位女主人公的形象有多么可爱,既然她确实是从自然中临摹下来的,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在乡村美人中,有许多是值得人们爱慕的,完全符合我们笔下所能描绘的完美无缺的女性形象。如果我们对这一点不是很有把握,为了某种缘故,我们就会奉劝那些稍谙风情的男性读者不要再读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