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同宝钗的人生观、价值观明显不同,这从她们的创作态度上便可以清楚地看出来。黛玉将写诗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她参加诗社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大展其才,即使诗社不活动,她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写诗,作诗几乎成为她每天的功课。她把写诗当成抒发情感、宣泄苦闷的一种手段,因而她的诗词里不仅充满了真挚的感情,同时也有对人生的思考以及对命运的叩问,诗词与她的生命似乎融为一体。而宝钗只是把诗词作为生活的点缀,她平时并没有专门的创作,只在诗社活动时才按既定要求去写诗,写诗只是她融入群体的方式而已,与她的精神追求没有多大关系。
由于黛玉把作诗看为是自我价值的实现,所以她是书中写诗最积极、最勤奋的人。有研究者曾经做过统计,黛玉是书中作诗数量最多的人,共作过25首诗,256句,1659个字;同时也是采用诗歌体裁最多的人,共用了8种体裁,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歌行、词等,在多次竞赛评比中胜出,可以说是大观园名副其实的“著名诗人”。而宝钗呢,只作过9首诗,444个字,所用体裁只有4种,数量、体裁都远远逊于黛玉。从质量上来讲,宝钗个别的作品如《螃蟹诗》,应该写得很不错,但从整体上看,还是黛玉的佳作比较多,《秋窗风雨夕》《葬花词》《桃花行》都有相当高的艺术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