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来说:如果你要把一批货物押在对方那里,从而换取现金,这时候的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呢?现行法律规定,应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上的承诺日期为准,而不是看你这批货物具体什么时候搬到对方那里去。只要合同上载明这些货物从现在起就质押给对方了,货物搬不搬、什么时候搬走,从法律角度看是不重要的;因为无论它在哪里,它的占有权就都已经是对方、而不是你的了。
上面提到,这种用于质押的质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所以,讨论质押有效期也应当区别这两种情形。
动产的质押有效期
动产的质押有效期就是它的保质期或使用寿命。
动产当然是能够移动的,并且不会因为这种移动而损害其物质效用。也就是说,不会因为东西从我这里搬到你那里,这件东西就被搞坏了;否则,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对方也不会答应要你这种已经损坏了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件东西质押在对方那里,质押期间由于对方保管不善而受到损坏,甚至发生被偷被盗、水灾火灾等造成损失,你就必然会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很好理解的。